各位老师:

为方便教职工进行考勤查询,准确及时统计教职工考勤信息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,自2018年5月1日起,每月月中、月末公布一次教职工当月迟到、未打卡、旷工等考勤信息。教职工实际在校工作,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未打卡或迟打卡现象的,可补办未打卡说明等相关手续。教职工每个月有两次未打卡说明的机会,未打卡说明需当月办理手续,不再审批和接受跨月补办的手续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未打卡或迟到现象的,不予补办相关手续,第一级审批人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把关,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义务驳回,不予审批。

使用e城轨考勤审批注意事项:

1、教职工在e城轨上进行请假手续申请时,除标明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请假天数外,申请内容须填写规范,写清楚具体请假时间、请假天数、请假事由等。第一级审批人要对申请内容严格把关,如有请假内容不规范、请假手续不齐全、请假项目不符等情况,有义务驳回或者要求申请人撤销并重新进行申请。

2、教职工请假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完毕相关手续,如因特殊情况没有及时办理的,需事先打电话向人事处备案,请假手续最晚在返校后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如未及时办理、补办相关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,之后不接受任何补假手续。

3、教职工申请病假、妊娠假等流程,需及时上传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,病假结束后及时持出院证到人事处销假,如未及时提供相关证明,一律按照事假处理。

 

人事处

2018年5月11日